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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选调区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简 章 一、选调范围 重庆市党政机关范围内机关行政编制在编在职人员。 二、选调职位及名额 九龙坡区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名。 三、选调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1.政治素质好,组织观念强,团结同志,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; 2.历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,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; 3.身体健康; 4.经所在单位同意。 (二)资格条件 1.性别:男; 2.年龄:32岁以下(1975年9月30日后出生); 3.政治面貌:中共党员; 4.学历: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 5.任科员职务满3年,或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,其中至少有1年从事区县党委、政府办公室或研究室工作经历; 6.公文写作能力强,综合素质好,能独立思考、组织、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; 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。 四、选调程序 (一)报名 时间:2008年9月5日—10日(含周末)。 地点:九龙坡区会议中心703室(区委办公室综合科) 联系人:白健 联系电话:68780204 13983926833 报名所需材料: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;对政治面貌、任职、编制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和有关任职文件;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。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受委托者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委托证明。 (二)资格审查 2008年9月11日,区委办公室根据本方案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。初步资格审查后,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。领取准考证时间:2008年9月12日;地点:九龙坡区会议中心703室(区委办公室综合科)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人数不得少于10人。 (三)考试 1.笔试。笔试共100分。笔试科目:现场命题作文。笔试时间:2008年9月13日上午。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。 2.面试。面试共100分。面试科目: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,各50分。面试时间:2008年9月14日上午。面试成绩前3名进入考察。 (四)考察、确定初步人选 面试合格后,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,在考察时还将进行资格复查。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,在经考察合格的人选中研究确定初步人选。 (五)体检 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渝人发[2005]25号)标准,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体检。 (六)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,按照有关程序规定,选调单位对拟选调的人员实行为期3个月的借调试用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办理正式调入手续。 五、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在区调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按照区《调配办法》的要求进行。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实施,成立区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选调工作小组,区委常委、组织部长叶建华同志任工作小组组长;区委办公室主任江绪容同志,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罗先成同志任副组长。办公室设在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。 本次选调的人员,不解决其家属调动、子女入学、住房等问题。 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9月3日 |